
虛擬資產服務法懶人包:台灣加密貨幣專法草案,對你有什麼影響?

行政院在 2026 年 4 月 2 日拍板通過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草案,這是台灣第一部針對加密貨幣的專法。56 條條文、從交易所許可到穩定幣發行到操縱市場的刑責,全部寫進去了。
注意:這部法目前還是「草案」階段。 行政院通過後已送立法院,列為財委會優先法案,但尚未進入委員會審查,更沒有三讀通過。也就是說,還不是正式法律,最終版本可能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修改。
手榴彈這篇不逐條翻譯法律文字,而是從投資人的角度拆解:這部草案如果照現在的版本通過,你在台灣買賣加密貨幣會有什麼不一樣?
重點整理
- 台灣將從「登記制」升級為「許可制」,交易所要拿金管會發的牌照才能營業
- 穩定幣發行需經金管會許可+央行同意,不得提供利息
- 市場操縱或詐欺最重判 10 年、罰 2 億元
- 客戶資產必須與交易所自有資產分離保管
- 已登記的 8 家業者有過渡期可繼續營業
- 草案已送立法院,列為財委會優先法案
虛擬資產服務法是什麼
虛擬資產服務法是金管會擬定的專法草案,目的是把目前靠洗錢防制法「暫時管一管」的加密貨幣業者,正式納入金融監理體系。簡單說,過去交易所只要做反洗錢登記就能營業,未來要拿到金管會的許可證照,跟證券商、期貨商一樣受監管。
草案參考了歐盟 MiCA 規則、美國 GENIUS 穩定幣法案、日本支付服務法、韓國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,以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(IOSCO)的建議。金管會的預告全文可在這裡查閱。
草案九大架構
| 章節 | 條文 | 規範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總則 | 第 1-5 條 | 立法目的、主管機關(金管會)、虛擬資產定義 |
| 服務商規範 | 第 6-12 條 | 7 大業務類別、許可制、資本額、組織形式 |
| 共通管理 | 第 13-23 條 | 內控稽核、客戶保護、資產分離保管、資訊揭露 |
| 特定規範 | 第 24-28 條 | 交換商資訊公開、平台商上下架審查、保管商委外 |
| 同業公會 | 第 29-33 條 | 強制加入公會、自律機制 |
| 穩定幣 | 第 34-41 條 | 發行許可、準備資產、贖回機制 |
| 管理監督 | 第 42-46 條 | 禁止詐欺操縱、檢查權、退場機制 |
| 罰則 | 第 47-54 條 | 刑事責任與行政罰 |
| 附則 | 第 55-56 條 | 過渡期間、施行日期 |
7 種牌照分類
草案第 6 條把虛擬資產服務商分成 7 類,第 7 條規定每種都要分別取得金管會許可證照,做多種業務就要拿多張牌:
| 牌照類型 | 對應業務 |
|---|---|
| 虛擬資產交換商 | 法幣↔加密、加密↔加密的買賣交換 |
|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 | 經營集中交易市場(撮合買賣雙方) |
| 虛擬資產移轉商 | 轉帳、虛擬資產支付 |
| 虛擬資產保管商 | 託管錢包、私鑰管理 |
| 虛擬資產承銷商 | 代銷、協助發行或銷售 |
| 虛擬資產借貸商 | 加密貨幣借貸服務 |
| 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 | 主管機關核定的新型態業務 |
目前多數台灣交易所(如 MAX、HOYA BIT)同時經營交換、平台、保管、移轉等業務,未來每一項都需要單獨取得許可。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也可以兼營。
對一般投資人的 4 大影響
1. 能用的交易所會變少
許可制門檻比登記制高很多——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組織、最低資本額、營業保證金、內控稽核制度。目前 8 家完成登記的業者中,不是每家都能順利拿到許可證照。短期內台灣合規交易所的選擇會更集中,像是 HOYA BIT、MAX、BitoPro 等已在金管會名單上的業者會成為主要選項。
2. 你的錢更安全了
草案第 18 條明確規定,交易所保管的客戶資產必須與自有財產分別獨立。交易所破產時,客戶資產不屬於破產財團。法定貨幣還要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履約保證。這跟交易所儲備證明的概念一脈相承,是 FTX 事件後全球監管的核心共識。
3. OTC 場外交易走入歷史
草案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以線上為主、避免現金交易,建立可追蹤的交易軌跡。過去在幣商門市用現金換 USDT 的模式,在新法下基本不合法。已有 OTC 業者在法規壓力下停業。
4. 你的交易紀錄會被保存至少 5 年
第 23 條規定,交易所要保存客戶的交易紀錄至少 5 年。這對未來報稅、舉證都有影響。
穩定幣新規:USDT 在台灣還能用嗎?
草案第 34 到 41 條專門規範穩定幣。發行人需要:
- 經金管會許可,且許可前要央行同意
- 設置十足準備資產,存放境內金融機構
- 按面額發行及贖回,不得拒絕持有人贖回
- 不得提供利息或收益
USDT(Tether)是境外發行的穩定幣。草案規定境外穩定幣要在台灣交易,也需主管機關同意。但 USDT 會不會被列為「合格境外穩定幣」,目前金管會還沒表態,要等子法細則才會確定。
金管會的態度是初期優先讓銀行發行台幣穩定幣,再逐步開放。
罰則一覽
| 違規行為 | 條文 | 刑責 | 罰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詐欺、市場操縱 | §47 | 3-10 年 | 1,000 萬-2 億元 |
| 未經許可經營 VASP 或發行穩定幣 | §48 | 7 年以下 | 最高 1 億元 |
| 違反客戶資產保管 / 穩定幣準備金 | §49 | 5 年以下 | 最高 5,000 萬元 |
| 文件虛偽或隱匿記載 | §50 | 3 年以下 | 最高 240 萬元 |
| 非 VASP 冒用名稱 | §51 | 1 年以下 | 最高 120 萬元 |
| 其他行政違規(內控、揭露等) | §52 | — | 30 萬-600 萬元 |
涉及詐欺的未經許可業者,還可以援引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加重處罰。
台灣 vs 各國加密法規比較
| 項目 | 台灣(草案) | 歐盟 MiCA | 日本 | 韓國 | 香港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主管機關 | 金管會 | 各國金融主管機關 | 金融廳 | 金融委員會 | 證監會 |
| 許可制 | 是 | 是 | 是(登錄制) | 是 | 是 |
| 穩定幣規範 | 專章規範 | 專章規範 | 支付服務法 | 另行立法 | 穩定幣沙盒 |
| 客戶資產隔離 | 強制 | 強制 | 強制 | 強制 | 強制 |
| 操縱/詐欺刑責 | 最重 10 年 | 各國自訂 | 刑事罰則 | 不公正交易禁止 | 刑事罰則 |
| NFT 納管 | 排除(不可代替性) | 原則排除 | 個案判斷 | 排除 | 個案判斷 |
台灣草案的框架和歐盟 MiCA 最像,但在穩定幣發行上比 MiCA 更保守(需央行同意),罰則力度則接近韓國水準。如果你在關注全球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走向,也可以看看比特幣 ETF 的發展,了解機構資金進場的另一面。
接下來會怎樣?
草案已列為立法院財委會本會期優先法案。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,通過後半年內會訂出保管指引等子法。
時程預估:
- 2026 Q2-Q3 — 立法院委員會審查、朝野協商
- 2026 Q3-Q4 — 三讀通過(樂觀估計)
- 通過後 — 已登記業者有過渡期轉換為許可制(具體期限由金管會訂定,業界預估約 6 個月)
- 子法訂定 — 金管會訂定資本額、營業保證金等具體門檻
對業者與金融機構的影響
交易所:合規成本大幅上升
從登記制升級為許可制,業者需要:股份有限公司組織(第 9 條)、最低資本額與營業保證金(第 11 條)、內控稽核制度(第 14 條)、資通系統安全管理(第 14 條第 2 項)、客戶資產分離保管(第 18 條)、定期財報經會計師簽證(第 22 條)。這對中小型交易所是生存級的挑戰,業界預估短期交易量可能萎縮 10%-15%。
銀行:兼營虛擬資產的新機會
第 7 條第 4 項明確開放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可兼營虛擬資產業務。銀行不需另設公司,直接用現有執照申請兼營。這對有意進入加密市場的銀行是明確的法律基礎,尤其在穩定幣發行方面,金管會態度是初期優先讓銀行發行。
穩定幣發行人:高門檻但獨佔優勢
穩定幣發行需經金管會許可且央行同意(第 34 條),限股份有限公司,要有最低實收資本額,準備資產須存放境內金融機構且定期查核(第 36 條)。門檻高,但率先拿到牌照的發行人將享有先行者優勢。
境外業者:可以進來,但標準比照國內
第 7 條第 3 項規定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在台設分支機構,需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。政府態度是「正向、審慎、友好」,但審查標準比照國內業者,且須配合我國司法機關查緝不法。
社群評價

虛擬資產服務法在 PTT 幣版引發大量討論,整體情緒偏擔憂。
PTT 網友指出,9 家通過登記、18 家被禁止營業後,「台幣兌匯只能從這些買,沒在名單上的買賣台幣跟加密就是違法」,反映出可選擇的管道正在快速縮小。
更尷尬的是合規與銀行風控的脫節。有用戶分享,「交易紀錄出現合格業者,銀行照樣說你是高風險」,形成「合法交易但帳戶被盯上」的矛盾。
穩定幣方面,「誰要用新台幣穩定幣?歐元、日圓都沒多人用」是常見反應,反映市場對台幣穩定幣的需求存疑。
不過也有正面看法——多數用戶認同客戶資產隔離保管的必要性,認為這能避免類似 FTX 暴雷的情況在台灣發生。
業界則警告,監管要求過高恐使台灣成為「淺碟市場」,短期交易量可能萎縮 10% 至 15%。
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風險,法規尚在立法院審議階段,最終版本可能與草案有差異。投資前請自行評估風險。
常見問題
虛擬資產服務法什麼時候會通過?
草案已列為立法院財委會優先法案,樂觀估計 2026 年底前三讀通過,但立法進度受政治議程影響,實際時間待觀察。
台灣買賣加密貨幣合法嗎?
合法,但必須透過金管會核准的業者。目前 8 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,未來需升級為許可制。草案通過後,未經許可經營最重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 1 億元罰金。
USDT 在台灣還能用嗎?
目前可以。但草案通過後,境外穩定幣在台交易需主管機關同意,USDT 是否能取得許可要等子法確定。
我需要做什麼準備?
確認你使用的交易所在金管會合規名單上(如 HOYA BIT、MAX、BitoPro)。如果你的交易所不在名單中,建議盡早將資產轉移到合規平台。保留好交易紀錄,未來可能與稅務申報相關。



